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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类和对象的理解

对类和对象的理解

对象对象是人们要进行研究的任何事物,它不仅能表示具体的事物,还能表示抽象的规则、计划或事件。对象具有状态,一个对象用数据值来描述它的状态。对象还有操作,用于改变对象的状态,对象及其操作就是对象的行为。对象实现了数据和操作的结合,使数据和操作封装于对象的统一体中。

对象是类的一个实例(对象不是找个女朋友),有状态和行为。例如,一条狗是一个对象,它的状态有:颜色、名字、品种;行为有:摇尾巴、叫、吃等。

类:具有相同特性(数据元素)和行为(功能)的对象的抽象就是类。因此,对象的抽象是类,类的具体化就是对象,也可以说类的实例是对象,类实际上就是一种数据类型。类具有属性,它是对象的状态的抽象,用数据结构来描述类的属性。类具有操作,它是对象的行为的抽象,用操作名和实现该操作的方法来描述。

类是一个模板,它描述一类对象的行为和状态。

对象和类的关系:

类与对象的关系就如模具和铸件的关系,类的实力化的结果就是对象,而对对象的抽象就是类,类描述了一组有相同特性(属性)和相同行为的对象。

一个类可以包含以下类型变量

局部变量:在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中定义的变量被称为局部变量。变量声明和初始化都是在方法中,方法结束后,变量就会自动销毁。

成员变量:成员变量是定义在类中,方法体之外的变量。这种变量在创建对象的时候实例化。成员变量可以被类中方法、构造方法和特定类的语句块访问。

类变量:类变量也声明在类中,方法体之外,但必须声明为 static 类型。

例子:男孩(boy)女孩(girl)类(class),而具体的每个人为该类的对象(obj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