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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生产要素

数据: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生产要素

生产要素是为维系国民经济运行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社会资源,其最主要的特征在于为经济发展系统提供基础与动力来源。在一般意义上,生产要素包括创造商品或服务所需的任何资源。在传统经济理论上,一般认为土地、劳动力和资本是三大生产要素。随着理论发展,生产要素的外延不断扩展,逐渐出现了生产要素“四元论”“五元论”甚至“六元论”的衍生观点。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世界上首次将数据视为新的生产要素,并形成了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数据五大生产要素框架。在这五大生产要素中,数据要素是传统生产要素理论的重大突破,准确反映了当下经济社会发展所呈现出的特征与趋势——从工业生产经济向数字(数据)经济的跨越。茱莉亚·科恩就此跨越进行了准确的描述,即无形资源的财产化与工业生产基本要素的非物质化和数据化。数据资源开始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基础性生产要素。2022年6月22日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又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更是明确提出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要求。数据要素及数据要素市场的相关研究已成为数字经济时代多学科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

一般意义上的数据被理解为数字化的信息和知识。其价值本质体现为消除不对称性与不确定性,使资源配置和利用更加有效,从而提高经济效率或创造经济价值,这一点是信息经济发展至现阶段已经达成的基本共识。这样的观点反映出了人类社会从古至今利用信息,创造知识,不断改造客观世界和提升社会运行效率的一般规律。但这一描述并没有准确反映出当下随信息技术发展的趋势,即人类通过大数据、AI等技术对事实数据的利用能力的跨越式发展与提升。因此,本文虽不否认传统上对数据(指数字化信息和知识)的认知与理解,但在此基础上,对于数据要素的理解还应当随着新兴技术的冲击与社会商业实践的探索而继续深化。本文认为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生产要素,数据不是传统意义上信息,更不单纯是数字化的知识成果,而是泛指在智能网络系统中生成的供机器学习等智能分析工具使用的可机读原始数据。在这种意义上,这些数据资源更像是社会活动产出的“副产品”。但正是这些“副产品”数据构成了有巨大潜在利用价值的资源,可以用作经济或者知识生产的投入。此外,数据广泛地分布在智能网络构架系统中,其可复制性极大程度上降低了流通分享的边际成本,使得数据非竞争性的高效利用成为可能。

基于上述认识,本文认为作为生产要素意义上的数据应当是伴随数字经济时代知识生产方式的模式转变而提出的,主要指支撑数据智能的可机读原始事实数据。这样的数据即可用于数据智能。从数据资源向数据要素的跨越过程就是数据的要素化过程。但是,社会个体所拥有的数据要素并不一定能够实现数据要素的社会化配置和利用,进而形成数据要素市场。数据要素要实现市场化配置和利用还必须满足数据要素可重用性的市场化要求。数据要素的可重用性(Reusability)本质上使数据要素成为标准化的、可为任何市场主体重复使用的“产品”,即数据产品化。如果一个社会存在使数据要素化(可用)和产品化(可重用)的制度机制,那么数据要素市场就会自发形成并不断演进成熟。因此,本文通过数据可用性和可重用性概念来描述数据要素化和市场化的数据治理过程,以此构建数据要素市场的形成理论。